《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


第七条规定,

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 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】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下列行为之一 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反电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信诈网站、
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 ,

信诈



信诈